韩国知识产权制度

韩国的知识产权 (IP) 制度结构完善、先进,旨在满足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管理的要求。以下是该系统的详细运作方式:

  1. 知识产权申请和注册:韩国知识产权局 (KIPO) 是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申请(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和设计权)的主要政府机构。申请可以直接提交给 KIPO,也可以通过专利合作条约 (PCT) 等国际条约提交,韩国是该条约的签署国。
    ..
  2. 知识产权申请和注册:韩国知识产权局 (KIPO) 是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申请(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和设计权)的主要政府机构。申请可以直接提交给 KIPO,也可以通过专利合作条约 (PCT) 等国际条约提交,韩国是该条约的签署国。
    .
  3. 知识产权纠纷和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 (IPTAB)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包括对韩国特许厅裁决的上诉。IPTAB 裁决可进一步上诉至专门专利法院,然后上诉至韩国最高法院。IPTAB 隶属于行政部门,充当行政法庭;而专利法院则隶属于司法部门,强调对抗制的法律诉讼制度。
    .
  4. 国际知识产权管理:韩国是主要国际知识产权协议的参与者,这有助于处理国际知识产权注册,并根据《商标马德里议定书》等条约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其他国家。
  5. 执行和保护:知识产权持有者拥有使用其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并可对侵权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这可能涉及民事诉讼,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涉及刑事起诉。韩国还采用数字版权管理和反盗版措施来保护数字和多媒体内容。..

韩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旨在为创造者和创新者提供全面的法律框架,保护和管理国内和国际的知识产权。

专利及实用新型

1. 专利制度概述

  • 目的:韩国专利制度旨在通过保护、鼓励和利用发明来促进技术发展和工业增长。该制度通过公布发明和授予专有商业权来促进技术的商业化和发展。
  • 专利权要求:
    • 工业实用性: 该发明必须可用于任何类型的行业。
    • 新颖性:发明在申请日之前不得被知晓或使用。
    • 创造性:基于现有知识,发明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必须不是显而易见的。
      .

2. 实用新型制度概述

  • 背景:韩国实用新型制度已从快速注册制度(先注册后审查)转变为更为严格的制度,即在注册前进行实质审查。这一变化旨在解决制度滥用等问题并提高审查效率。
  • 主要修订:
    • 废除快速注册制度:此前,实用新型的注册无需实质审查,仅注重形式审查。
    • 引入注册后审查:与专利制度类似,实用新型现在也要经过详细的审查过程,包括对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审查。
      .

3. 专利权:期限和效力

  • 期限:专利自申请日起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有效期为10年。
  • 属地原则:该权利仅在韩国境内可执行。
    .

4. 申请规则

  • 先申请制:韩国采用先申请制,这意味着专利权授予第一个提交申请的人,无论实际发明日期如何。该制度强调及时提交申请对于确保专利权的重要性。
  • 先发明原则:虽然适用先申请原则,但在发生争议时,第一个发明人会受到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发明人的日记和证人证词等文件可能至关重要。
    .

外国公司的申请策略

  • 了解当地法规:外国实体必须了解这些方面,才能有效驾驭韩国知识产权格局。与韩国当地知识产权公司合作可能是有效管理申请和诉讼的必要条件。
  • 适应系统变化:随时了解专利和实用新型系统正在进行和即将发生的变化,有助于规划和调整韩国的知识产权管理策略。

商标

韩国商标系统的目的

《韩国商标法》旨在支持工业发展和消费者保护。它通过保护与商标相关的商业声誉,确保不同来源的商品和服务之间的清晰区分,并促进公平竞争和消费者信任来实现这一目标。
.

商标的定义和类型

  • 普通商标:包括用于区分商品的符号、文字、图形、三维形状和颜色组合。
  • 最近扩展:保护范围已扩展到包括声音和气味等非视觉商标、单一颜色、颜色组合、全息图和动态商标。
  • 集体商标:表示符合某些标准的商品或服务,由联合企业或协会成员使用。
  • 认证标志:认证商品的质量、来源或其他特征。
  • 商业标志:代表非营利组织的运营。
    .

商标权的期限和续展

商标权自注册之日起有效期间为十年,并且可以每十年无限期续展。续展申请必须在有效期前一年内提交,过有效期后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可延迟续展。
.

商标法中的特殊制度

  • 知名商标保护:为知名商标提供超出其注册类别的扩展保护,防止在不相关的产品类别中滥用。
  • 马德里议定书:韩国参与马德里议定书,通过单一申请实现商标的国际注册,便于在多个国家获得保护。
    .

商标申请规则

  • 每类商品单独申请:商标必须单独申请每个由韩国知识经济部指定的商品类别。单一商标允许多类别申请,简化了注册流程。
  • 分案申请:如果申请涵盖多种商品,可以分为不同类别的单独申请,有助于组合管理。
    .

商标权的消灭

由于未续展、所有人放弃或未根据最新分类标准重新分类商品,商标权可能被消灭。此外,如果原商标权人去世后三年内没有继承人对该商标申请转让,该商标也会被撤销。

设计

设计的定义

  • 在韩国,根据《工业设计法》,设计被定义为物品中的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组合,能够在视觉上产生美感印象。这包括物品的部分和书法风格。该法保护视觉上可感知的设计,包括颜色组合、全息图、动态以及非视觉设计如声音和气味。
    .

设计申请概述

  • 向非实质审查制度(NSES)过渡:韩国已经对某些生命周期较短的产品过渡到NSES,以加快设计注册过程,允许从申请到注册在1到2个月内完成。
  • 授权后异议:在NSES下的新程序允许在注册后对其提出异议,确保只有符合必要标准的设计才能维持保护。
    .

设计权的期限和效力

  • 期限:设计权自申请日起20年有效,与基本设计相关的权利在其到期时终止。
  • 专有权:设计权持有人拥有专有权以商业目的使用、生产、销售或进口该设计及类似设计。
    .

特殊设计制度

  • 相似设计制度:保护由申请人注册的基本设计的变体,允许在相似范围内对侵权行为进行保护。
  • 成套物品设计制度:允许作为一个协调整体使用的一组物品通过一个申请进行审查和注册。
  • 秘密设计制度:设计可以在注册后保密最多三年,并可延长最多三年,以防止过早披露削弱所有者的竞争优势。
    .